瑞典法院最近对一名男子处以48万零669欧元的罚款,这名男子之前被指控于2010年将受版权保护的影片上传至互联网。
这名28岁的瑞典籍男子将这部影片分享在了著名的BitTorrent种子网站。
版权与盗版事务专职律师亨里克.伯恩特恩(Henrik?Pontén)认为,这笔罚款将在网络上分享非法文件变成了“会被审判和罚款的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网络共享非法文件只是一直在舆论中心被讨论,而并未承担任何实际法律后果。
权利同盟事务所的伯恩特恩律师向《华尔街日报》表示,他们的事务所,正在处理10起类似的官司。所采取的行动(与处理线下侵权案件)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对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人采取行动,从窃取未公开作品副本的高级黑客到在网络上传播内容的个人,不一而足。”
罚款的数值参考了预计在网上非法复制所造成的损失。原告方认为在网上分享的画质低劣的非法版本会对正片的声誉造成很大影响。
其他方面则认为所处罚款过高,起诉并不是基于全面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