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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退票新政违反《反垄断法》-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8-31 00:15:00 浏览次数:1460 次
  


律师质疑退票新政违反《反垄断法》

2013年08月30日09:54 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见习记者 林洪海 记者 郭苏莹 实习生 闫丰娇)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公益律师董正伟致函发改委,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退票费新政违反了国家《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对铁路总公司将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调涨到5%~20%,进行价格执法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经济学家、中山大学教授林江认为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退票费新政,并不适合用《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来限制,但发改委应该介入调查退票新政。

  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铁路部门实行新的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新浪微博认证为北京公益律师董正伟连发微博称,因中国铁路总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调涨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构成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现依据《价格法》和《反垄断法》规定,建议对铁路总公司将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调涨到5%~20%进行价格执法和反价格垄断执法;责令铁路总公司停止退票手续费调涨行为,并依据《反垄断法》予以处罚;建议取消退票手续费。有关媒体报道称董正伟已经致函给发改委,要求其查处铁总的新政做法。

  对此,经济学家、中山大学教授林江对记者表示,原先中国铁道部虽然已经进行改革,成立中国铁路总公司,但在整个市场中依然是一家独大,没有任何竞争对手,“既然在市场中缺乏竞争,也谈不上铁总的火车票退票费的提价有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所以北京这位律师的说法并不准确。”他说,虽然铁总的定价行为不适用《价格法》等法律规定,但是任何一次的调价行为,应该要具备合理性,建议国家发改委应该介入铁总的退票新政,铁道部门关于24小时内退费20%的制定依据在哪里,都应该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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